汕头市澄海区南成排渠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是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4月20日,汕头市澄海区苏南水利管理处在汕头市澄海区主持召开了“汕头市澄海区南成排渠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结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相关负责人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汕头市澄海区苏南水利管理处,陈少跃13829408886
公示内容:汕头市澄海区南成排渠治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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